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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除董事長請假外,武漢公司其餘董事及全體監事出席了會議,特索團股全體高級管理人員及湖北得偉君尚律師事務所律師列席會議。道集度股東三、司年提案審議表決情況本次股東大會以現場記名投票和網絡投票相結合的武
3.除董事長請假外,武漢公司其餘董事及全體監事出席了會議,特索團股全體高級管理人員及湖北得偉君尚律師事務所律師列席會議。道集度股東三、司年提案審議表決情況本次股東大會以現場記名投票和網絡投票相結合的武漢方式對以下提案做出表決:1、審議通過《2024年度董事會工作報告》;表決情況:同意37,特索團股866,800股,占出席本次股東會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的道集度股東99.3723%;反對174,100股,占出席本次股東會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的司年0.4569%;棄權65,100股,占出席本次股東會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的武漢0.1708%。2、特索團股審議通過《2024年度監事會工作報告》;表決情況:同意37,道集度股東865,400股,占出席本次股東會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的司年99.3686%;反對73,400股,占出席本次股東會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的武漢0.1926%;棄權167,200股,占出席本次股東會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的特索團股0.4388%。3、道集度股東審議通過《2024年度財務決算報告》;表決情況:同意37,778,300股,占出席本次股東會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的99.1400%;反對73,500股,占出席本次股東會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的0.1929%;棄權254,200股,占出席本次股東會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的0.6671%。4、審議通過《2025年度財務預算報告》;表決情況:同意37,863,500股,占出席本次股東會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的99.3636%;反對115,000股,占出席本次股東會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的0.3018%;棄權127,500股,占出席本次股東會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的0.3346%。5、審議通過《2024年度利潤分配預案》;表決情況:同意37,736,000股,占出席本次股東會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的99.0290%;反對244,300股,占出席本次股東會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的0.6411%;棄權125,700股,占出席本次股東會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的0.3299%。6、審議通過《2024年年度報告》及摘要;表決情況:同意37,861,600股,占出席本次股東會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的99.3586%;反對114,900股,占出席本次股東會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的0.3015%;棄權129,500股,占出席本次股東會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的0.3398%。7、審議通過《關於2025年度融資規模及提請股東大會審議並授權董事會在核定規模內審批的議案》;表決情況:同意37,780,200股,占出席本次股東會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的99.1450%;反對116,000股,占出席本次股東會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的0.3044%;棄權209,800股,占出席本次股東會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的0.5506%。8、審議通過《關於公司董事、高級管理人員2024年度薪酬發放情況和2025年度薪酬發放方案》;表決情況:同意37,687,900股,占出席本次股東會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的98.9028%;反對120,300股,占出席本次股東會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的0.3157%;棄權297,800股,占出席本次股東會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的0.7815%。9、審議通過《關於公司監事2024年度薪酬發放情況和2025年度薪酬發放方案》;表決情況:同意37,685,900股,占出席本次股東會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的98.8975%;反對120,300股,占出席本次股東會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的0.3157%;棄權299,800股,占出席本次股東會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的0.7868%。10、審議通過《關於購買董監高責任險的議案》。表決情況:同意37,680,000股,占出席本次股東會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的98.8821%;反對119,100股,占出席本次股東會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的0.3125%;棄權306,900股,占出席本次股東會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的0.8054%。11、審議通過《未來三年股東分紅回報規劃》;表決情況:同意37,660,200股,占出席本次股東會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的98.8301%;反對243,600股,占出席本次股東會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的0.6393%;棄權202,200股,占出席本次股東會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的0.5306%。12、審議通過《關於全資子公司向銀行借款暨公司為其提供擔保的議案》。表決情況:同意37,672,700股,占出席本次股東會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的98.8629%;反對234,500股,占出席本次股東會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的0.6154%;棄權198,800股,占出席本次股東會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的0.5217%。四、律師出具的法律意見經湖北得偉君尚律師事務所律師魯黎、王毅驗證,公司本次股東大會的召集和召開程序符合法律、法規和《上市公司股東大會規則》及《公司章程》的規定;出席會議人員的資格、召集人資格合法有效;會議的表決程序、表決結果合法有效。本次股東大會形成的決議合法、有效。五、備查文件1.《武漢三特索道集團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股東大會決議》;2.《湖北得偉君尚律師事務所關於武漢三特索道集團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股東大會的法律意見書》。特此公告。武漢三特索道集團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2025年5月8日